TinaRay讀 布萊恩.史蒂文森的《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麥田出版 2016年 6月新書)

2016052713:19

 

 

快照-1  

 

在關於死刑存廢的辯論中,我開始想著,我們不會讓強暴犯被強暴,也不會凌遲、虐待一個曾經凌遲、虐待他人的人,因為這樣是不人道的,但我們卻覺得殺掉一個殺人犯很合情合理,其中的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在做這件事的同時,不傷害到我們自己的人格,而強暴或是虐待他人的行為並沒有這種特性。








我們不會讓強暴犯被強暴,也不會凌遲、虐待一個曾經凌遲、虐待他人的人,因為這樣是不人道的。




這是生於1959年非裔美國人權律師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在2014年出版的《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一書中的見解。然而普通老百姓的心中又是怎樣想的呢?被害人或被害家屬心中又是怎樣想的呢?




閱讀厚達432頁的《不完美的正義》,這段話出現在很前面的第90頁,短短幾行文字,卻成為我在閱讀中一直跨不過去的障礙。








我個人的長大後的學習背景很奇特,我當過家庭暴力社工,看盡各種每天被照三餐暴力對待的婦女和兒童得不到法律周詳的保障,年輕的我不懂為什麼法律不能保護善良且絕對弱勢的人,因此我後來又讀了法律系,企圖瞭解司法程序究竟有沒有所謂的『立場』,和相對應而來的是:法律保障了誰?




但,就像每個台灣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一樣,在學習法律之後我瞭解到,法官必須依法論法、依法裁決。被害人與加害人在法律面前都會某個程度被褪去個人色彩,當然也無可能揣度加害者和被害者的未來人生;只考量當下呈現的犯案動機、犯案手法和被害人生命存否。只要被害人生命尚存,似乎一切都好談,故意殺人未遂也得減輕其罪刑。




我想著,一樣是接受法律教育,為何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會選擇踏上關懷 犯罪者/加害者 人權的道路,而我卻覺得必須顧及被害人和家屬的心理感受更重要呢?




原因也許來自 台灣/大陸法系 與 美國/英美法系,兩種完全不同基礎法系之間隔閡吧。








閱讀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的《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一書,幾乎等同將以前從學校選修『英美法』一科學來的刑事訴訟程序再完整複習一遍。美國由於採取判例法,因此法學院畢業生幾乎要讀上數千或數萬個訴訟判例才可能畢業,更遑論畢業後若繼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累積下來讀過的刑事判例更是不計其數。也因為判例法的存在,美國對於故意殺人還分成惡意程度不同的『一級謀殺罪』和『二極謀殺罪』。




且美國法律原則上由各州自治,各州各郡的法官都是由當地人民投票選出,法官某個程度算是選民心中的民意代表,因此,法官的作為或不作為,有時並無法如台灣法官那樣可以站在相對較中立的立場,美國州法官必須能某個程度反映民意。




也因此才會發生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在《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提到各式各樣沒有受到公平正義裁判的案例出現。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閱讀《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時,讀者多半心是隨著作者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的『誘導』去看事件、去閱讀法律判例、去感受訴訟流程;因此,冤獄導致的死刑犯成為最需要被伸張正義之人。




但,在閱讀文字的同時也必須考量,冤案並非經常發生,就算處在1986年,我想當時美國司法環境或社會氛圍就算再怎麼歧視貧窮或歧視非白種人,絕大部分死刑犯應該是沒有被判錯的。




所以《不完美的正義》一書在閱讀中必須更小心,發生冤案的死刑犯固然不少,但其實比例而言仍是少數;絕大多數的死刑犯確實是犯下了無可赦免的殺人重罪。




閱讀這本書時,頭腦必須盡量保持中立,可以跟著文字閱讀和思考,但絕不能因為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強調冤獄案件,便認為法治成熟國家都是冤案很多。更何況,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冤案發生在1986年,書中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大量引用的判例也都是發生在1980年代以前。




我想,無論如何,時間已經過去1/4世紀以上,美國的司法肯定有更進一步的秩序與改善,其實去提起特殊年代中的特殊案件,就像在現在的台灣法治下,去提起民國40、50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冤案一樣,除了說是造化弄人以外,找不出更好的解釋了。








《不完美的正義》一書原文《Just Mercy》,Mercy一詞有仁慈、憐憫之意,我覺得,不只是對待書中如華特.麥可米利安這樣的冤獄受刑人需要仁慈與憐憫,『仁慈與憐憫』、『Just Mercy』更需要進一步成為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之一。




因為唯有時時懷抱著一顆仁慈與憐憫的心,人在衝動暴怒時才不會第一步就想去傷害人,而引起他人暴怒的行為發生率也可能因而減低許多;用仁慈與憐憫的想法及概念,作為日常生活中一言一行的判斷準則,或許這個世界就可以單純一點,不幸的人也能減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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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   Bryan Stevenson  @  2014
譯者:王秋月
繪者:王志弘/裝幀設計
出版社: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16/06/04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3443483
規格:平裝 / 432頁
出版地:台灣